妇女小产不属于病假而是属于
其实国家是没有规定育儿假的,虽然说国家在大力鼓励地方实行育儿假,但是国家并没有强制地区实行,只是鼓励,所以育儿假不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它和产假是有区别的,产假才是强制性的政策。
虽然国家没有强制地方实行,但是截止目前为止,很多地方还是在详细修订《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之后并实施,所以可以说育儿假是地方政策,而不是国家政策。
国家政策是全国统一的,但是地方政策是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来定的,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育儿假天数就不一样,像北京和杭州的育儿假天数是每年5个工作日,而四川的育儿假则是每年10天,重庆的育儿假是每年5-10天,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各地区育儿假天数是不一样的。
有生育险的职工如果说符合且遵循了国家的计划生育规定和满足在生育过程中,已经缴纳了6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那么就可以享受到生育津贴和分娩后的产检费、住院费、分娩费等于孕期相关的费用报销。这里所提到的生育津贴数属于工资的代替,但是计算方式是不一样的,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上年度员工的工资平均值÷30天×你所休产假天数,如果说你平均工资为4000,而且产假休满了180天,那么计算方式为4000÷30×180=24000元。未参加生育险的按照平常工资发放。
男性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按照平常工资发放的,但是有的企业可能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发放的,可能与实际工资有差异。而夫妻双方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平常工资发放,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的形式克扣或者是降薪。
甘肃省相关的产假规定都是在这里了,当然因为你所在企业和具体的区域是不一样,可能在具体细节上面是会有差异的,建议大家可以先进行咨询,好做好准备。如果是参与了公司生育险的女性,在休产假期间是不享有工资的,而是享有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这个是需要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然后经过审批,符合其法规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当然如果说你没有参加加纳生育保险,那么你休参加期间的费用是按照之前的工资发放。也不能享其分娩费用的报销。
具体的报销流程:首先准备好相关资料(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再到单位人事填写《省本级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单》;然后提交等待申请。晚育指女子年龄在24岁以上,生育第一胎,晚育产假国家规定为15天,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晚婚假以及晚育假,也就是说国家取消15天的晚婚晚育产假。
2017年取消晚育产假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晚婚晚育假奖励取消,但是《婚姻法》第六条依旧规定: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故,晚婚晚育产假的规定还要看各地地方政策。
Tips:
就目前情况来看,各地如浙江杭州、吉林长春、广东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在二胎开放后晚婚晚育的奖励产假已基本取消,但提出了30-60天不等的奖励产假。